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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023 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07-20 09:05:23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023 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收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中职毕业生的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院代码:12883
      5.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 269 号
      6.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天津地区唯一的一所公办综合交通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同时也是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校、天津市优质高职学校暨世界先进水平校建设单位、教育部信息化试点校和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国家级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天津交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天津市“智慧交通”科普基地、天津市“大思政课”综合改革示范校。2021 年被天津市教育两委评定为就业质量考核优秀学校,2022 年学院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 94.53%,在天津市 53 所高校中位居第二,签约率达到 86.86%。
      学院始终坚持“经营学院、突出特色、服务社会、开拓创新”办学理念,紧紧围绕京津冀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战略的需要,服务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与新兴产业综合发展,全力建设着眼世界水平、扎根中国大地、服务区域产业的交通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对接“绿色交通”“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等产业发展战略,开设了现代物流、交通建设、轨道交通、汽车运用技术、智能制造、交通服务六大专业群 38 个专业,形成了满足区域经济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人才需求的专业布局。学院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汇聚校企资源,拓展了从“合”到“融”的产教融合新路径,引领了基于行业企业需求的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推进了专业建设健康发展。目前,学院入库优质合作企业达 400 余家,建立了奥迪、大众、比亚迪、京东等优质合作项目27 项,共建了百世物流、神州高铁、智能制造(运维)等 3 个产业学院,开展了电子商务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等现代学徒制培养。
      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交通卓越人才”为目标,打造了一支“名师+名匠”多元多能的师资团队,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等优质师资。
      学院紧贴“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先后与加拿大、日本等 33 家国(境)外教育机构、高校、国际知名企业等开展师生交流、合作办学、师资培训等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引泰国、俄罗斯等国家 100 余名留学生来校学习。完成了两个埃及鲁班工坊建设,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输出,国际影响力及社会声誉显著提升。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就业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受招生委员会监督,监督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建设、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确定招生专业,具体分专业计划和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haosheng.tttc.edu.cn 了解。
      第八条:专业收费标准:一般专业:5000 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 元/生·年,空中乘务专业:8000 元/生·年(以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6 人间 1000 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符合《市高招办关于印发 2023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2〕14 号)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十条: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200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男生身高 175cm~185cm,女生身高 162cm~173cm,男生双眼裸视C 字表 0.7 以上,女生双眼矫正视力 0.5 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凡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具备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 5.0 以上,适合男生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 174cm,女生不低于 165cm,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 5.0 以上,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0cm,女生不低于 160cm。
      第十五条:空中乘务专业属于高职院校提前录取批次,如未被我院录取,不影响其参加高职院校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第十六条: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录取照顾政策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天津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新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且有正当事由,请与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院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三条: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二号综合楼一楼)
      咨询电话:022-87912328;87912109
      举报电话:022-87911272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 269 号
      第二十四条: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和 022—87912328/87912109电话查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 2023 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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