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1 09:18:50|已浏览:190次

今天消防工程师培训班要给小伙伴们讲解一下裙房在考试中涉及的一些必考知识点,消防工程师培训班认为防火墙设置与否对于裙房的设置要求还是有很大影响的哦!
消防工程师培训班认为首先从宏观上来说要掌握裙房的概念和特点、灵活运用、合理处置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的关系。最重要的就是掌握好上表哦!
01、裙房的定义和特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1.2 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属建筑。特点是其结构与高层建筑主体直接相连,作为高层建筑主体的附属建筑而构成同一座建筑。为便于规定,本规范规定裙房为建筑中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且位于与其相连的高层建筑主体对地面的正投影之外的这部分建筑;其他情况的高层建筑的附属建筑,不能按裙房考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1.2条文解释)
02、裙房的设计要求(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
耐火等级
由于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是一个整体,为保证安全,除规范对裙房另有规定外,裙房的防火设计要求应与高层建筑主体的一致,如高层建筑主体的耐火等级为一级时,裙房的耐火等级也不应低于一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1条文解释)
防火间距
在确定裙房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时,通常将建筑的裙房部分等同于单、多层民用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2.2注6:对于通过裙房、连廊或天桥连接的建筑物,需将该相邻建筑视为不同的建筑来确定防火间距。
示例:两栋一、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民用建筑通过裙房相连,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2.2要求,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带裙房的建筑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同时满足裙房和主楼的防火间距要求。
防火分区
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的防火分隔形式,直接影响裙房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要求。
(1)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2)如果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间未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要按照高层建筑主体的要求确定。
(3)示例1: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部分的防火分区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3.1的单、多层民用建筑确定。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没有设置防火墙时,裙房部分的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3.1的高层民用建筑确定;示例2: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按以上第(1)项要求采取措施,裙房部分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以按单、多层建筑要求设置,当仅设置在裙房的首层,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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