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纪作弊无法取得证书
之前,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名单及处理结果的公告》中公布,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应试人员中,严重违纪违规违规的共31人,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共13人。
(1)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特别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二、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取得的证书都将作废
财政部关于对《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会计职称体系的新变化,其中最重要的一点:突出评价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弄虚作假的会计考的证书将一律作废。
主要内容中更是明确了评价标准:
1、突出评价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
2、充分体现会计人员职业特点。
3、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
4、向优秀会计人员倾斜。
其中【职业道德】需要所有会计人员重视。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引导会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参与管理、强化服务,不断提高专业能力;督促会计人员坚持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不断提高职业操守。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未来,不守诚信,依然弄虚作假的会计人,不仅证书取消,工作机会也将丢掉。
三、满五年未领证,统一销毁
根据山东省发布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逐年销毁到期未领取的此类证书,至2024年全部销毁完毕。
此外,北京、上海、九江等多地财政局也明确表示,会计资格证书自考试结束后或补办后五年内未领取的,按相关规定逐级回收销毁。
早在2017年,在人社厅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中就已经通知: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会计证书),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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