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英汉词典和词汇书都将prose一词翻译为“散文”。这个翻译虽然正确,但却存在严重的歧义,导致几乎所有的学习者都会将其理解错。Prose实际上表达的意思为“日常的、没有韵律的文字”,或“除诗和歌以外的文体”,可以简单地翻译为“文章”或“文字”。其反义词即为“诗歌”。
英语里的prose一词出现于14世纪,词源为拉丁语prosa oratio,字面意思为“直接的语言”。我们平时读的绝大多数文字,包括小说、书信、新闻报道、以及GRE题目在内都属于prose。因此“a well-written prose”应翻译为“一篇很好的文章”而非“一篇很好的散文”。
显然,prose实际的意思与我们平时理解的“散文”几乎完全不一致。我们在中学语文课上学过,散文指的是“除诗歌、戏剧、小说外的文学作品,包括杂文、随笔、特写等”。为什么英汉词典总是将prose翻译成“散文”呢?
提起“散文”,绝大多数人脑海里第一反应都是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和《背影》。实际上,“散文”一词在汉语里有两个意思。中学语文课上所教授的意思是现代汉语里特有的。而在古汉语里“散文”表达的意思为“不讲究韵律和对仗的文章”。英汉词典中的“散文”取的是其本意。
六朝时期,随着骈文的广泛流行,人们为区分不同的文体而将不同于韵文(讲求韵律)和骈文(讲求对仗)的散体文章称之为“散文”。很多我们在中学语文课学习过的古文如《过秦论》、《鸿门宴》(出自《史记》)、《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和《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均出自《孟子》)在文体上都属于散文。骈文多用对偶句,以文笔华丽著称。选入高中课本的王勃的《滕王阁序》被公认为骈文的巅峰之作。
辛亥革命后,胡适等人发起新文化运动,主张文学应以通俗易懂的白话文为载体,反对使用文言文。众多文人学者纷纷响应号召,开始尝试全新的汉语文学形式。其中影响力最大的便是鲁迅。鲁迅发表在《新青年》杂志上的《狂人日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现代形式的白话文小说。他的另一代表作《阿Q正传》也发表于这一时期。除小说以外,鲁迅还创作了大量的散文,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等。这些作品对中国现代散文的确立和发展产生了极大影响。全新的汉语散文从此开始流行,并逐渐发展成了今天我们所熟悉的形式。
而prose除了名词以外,其形容词变形prosaic也是GRE喜欢考查的单词。GRE中prosaic考查的意思为“平淡无奇的”。Prosaic一词出现于17世纪,最初的意思为“非诗歌的”或“没有韵律的”,后来被引申为“没有诗意的”、“缺乏美感的”,并最终发展成了今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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