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0 19:27:13|已浏览:504次
【电视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
电视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一、理顺声画关系——为看而写
一般而言,我们总是说“看电视”而不是“听电视”,更不是“读电视”。在电视给人们带来的视与听两种享受之中,视觉的感受是首当其冲的。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为看而写,以画面为基础,寻求视听的最佳结合。
与我们平时的生活不同,电视新闻在“讲故事”的时候,声音与画面的关系不是单一的,而是有着以下三种基本的组合方式:
1、声画合一,也有人称之为“声画同步”,也就是画面中的形象出现的时候,其所发出的声音也同时出现,当形象持续的时候,声音也持续,形象消失时,声音也消失,声音和画面形象密切统一。这是影视作品中最常见的、也是与我们的生活原貌最统一的声画组合关系,在电视新闻中应用得比较多。
2、声画分立,也有人称之为“声画分离”,声音和画面互相照映,各自发挥作用。但是,它们之间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有着内在的联系,在深层有着互相衬托、互相补充的关系,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声音的表现力,使画面更充实和富有内涵。这种组合关系在电视新闻中也是常用的。
3、声画对立,又称“声画对位”,是出于特定的目的故意营造而成的,声音和画面之间在色调、情绪、内容等方面都截然不同,甚至有着强烈的对抗色彩,比如婚礼画面配以哀乐。它对观众而言是一种强烈的感官刺激,会使得他们产生联想和想象,从而产生潜台词,达到编导人员所需要的对比、隐喻或是象征等艺术效果。但这种组合关系太富于戏剧色彩,在电视新闻中一般是不采用的。
只用声画合一,容易造成疲沓;只用声画分立,容易造成声画“两张皮”的现象;只用声画对立,就会让观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明白节目的具体含义。所以,一般的做法是互相配合、互相渗透,或者轮流上阵,或者以其中一种为主、其他为辅。
二、理顺说听关系——为听而写
(一)运用口语化语言
在千百年来的生活实践中,口语是最适于人们说和听的,所以,适听性的首要之义就是口语化。我们所讲的口语化,是相对于书面语言而言的,它不等同于直接,不经加工而选用人们的口头语言,而是要运用经过加工后的口头语。口头语言有着极大的随意性,在词汇、语序等方面都极不规范,也不适合作为电视写作语言。假如一个记者在新闻里说:“我们来看看现场先啦!”确实是够口语的,但是明显不合适。
口语又是朴素的,电视新闻传播所使用的经加工后的口语化语言也应该是朴素的。否则,华丽的修饰语太多,反而会影响观众的接收。观众在接受的时候,往往是“一心二用”的,即边看边听,有时甚至会“一心多用”,在听和看的同时还忙于其他的事情,不会那么专心地听。所以,文绉绉的、华丽的、繁杂的语言,是写作时的大忌。
(二)运用生活化语言
在中国这个面积庞大的国度里,有着多种不同方言的存在,而同一个地区里还有各种次方言即小范围通用的方言。要让全国观众都能听懂并且爱听,电视语言必须避免晦涩的词汇和字眼,尽量使用生活化的、与大家都比较接近的语言。这种情况下,不是普通话范畴内的方言甚至小方言明显是不适合的。
生活化的语言,意味着要运用大家都能接受的、生动活泼的、亲切的、甚至是比较风趣的百姓用语。生活化不等于庸俗化,所以,电视新闻中如果出现俗气的、低级趣味的甚至是有强烈刺激性的词语是不合适的。不过,运用浅显的大众生活语言来表达氣杂的事物、重要的主题以及具有深刻思想性的概念和观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就需要电视新闻工作者必须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高超的文字驾驭能力。
(三)运用精简的语言
在有限的电视新闻时间里,由于已经有了画面线的一以贯之,有声语言就不再是独立存在的个体,所以不再需要解说词滔滔不绝,它要留下一定的“空白”时间给画面,也要给屏幕文字、图示等留下一定的呈现时间。
每个人物出场的时候,我们都要把报道词暂时停顿,以留出足够的时间去呈现相关的人物行动作画面。
同时我们也不需要在解说词里事无巨细都详尽交代,直观的画面所要配的是少而精的解说词,一字一句都必须是必要的、简短扼要的。通常情况下,要习惯于使用指示性代词,如这里、这个、这些、这样、这些人、这种,那里、那个、那些、那样、那些人、那种等,能有效地减少或避免简单地重复画面的情况发生,配上记者的手势或摄像机镜头的运动,还能有效地引导观众的注意力集中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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